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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14048对三相电压继电器的规定

发布时间:2026-02-02 08:31:45 来源:工能电气有限公司

在《低压电器基本标准》GB/T 14048中,对于三相电压继电器(通常归类为电压继电器范畴)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动作范围、性能要求、试验方法等方面,以下为具体说明:

### 动作范围

* **欠电压继电器**:当外施电压下降至其额定电压的70%\~35%范围内时,欠电压继电器应动作。当外施电压低于欠电压继电器的额定电压的35%时,欠电压继电器不应闭合。当电源电压等于或高于其额定电压的85%时,欠电压继电器应保证闭合。除非另有规定,外施电压的上限值应是其额定电压的110%。这些规定的数据适用于直流也适用于交流(额定频率)。
* **延时欠电压继电器**:对于延时欠电压继电器,其延时时间应予以测定。延时时间是指施加电压达到动作值的瞬时起,到继电器动作的瞬时止的时间间隔。
* **分励用电压继电器**:当电压继电器作分励用时,在外施电压保持在额定控制电源电压(U)的70%\~110%范围内(交流应在额定频率下),在规定的所有工作条件下电压继电器应能动作。

### 性能要求

* **操作条件**:电器应按具体产品标准或制造厂的说明书规定的要求操作,尤其是人力操作电器,其接通和分断能力可能与操作者的技巧和熟练程度有关。
* **动作范围**:对于电磁操作和电控气动操作的电器,在周围空气温度-5℃\~+40℃范围内,在控制电源电压为额定值(U)的85%\~110%范围内均应能可靠地吸合。此动作范围值适用交流和直流。除非另有规定,气动电器和电控气动电器在施加气压为额定压强的85%\~110%范围内均应可靠地吸合。
* **释放电压**:除非另有规定,电磁操作和电控气动操作电器的释放电压不高于额定控制电源电压(U)的75%;对交流,在额定频率下其释放电压也不应低于20%U;对直流也不应低于10%U。除非具体另有规定,气动电器和电控气动电器应在75%\~10%额定压强范围内释放。

### 试验方法

* **介电性能试验**:控制电路电器和开关元件应满足GB/T 14048.1中规定的介电性能试验要求,包括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值(Uim)的试验。
* **接通和分断能力试验**:开关元件应能在规定的使用类别和操作参数下接通和分断电路而不失误。在进行该试验期间,电器产生的过电压不应超过具体产品标准规定的冲击电压耐受值。